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为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我部制定了《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配额管理工作任务。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17日印发
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 2024、2025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工作,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市场调节需要、技术创新、产业政策,以及碳排放数据管理基础等因素,科学制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按照循序渐进、抓大放小原则,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配额分配工作,以主要排放企业和排放工序为重点,合理确定配额分配范围。与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式总体一致,2024、2025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基于单位产出碳排放量分配配额。逐步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产能置换、产能规范、产量调控政策衔接协同,推动行业有序减碳、安全降碳。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开放的市场环境,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为政策导向,单位产出碳排放越低,配额盈余率越高。引导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支持能效提升、原料燃料替代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动行业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降碳新格局。
二、配额分配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2024、2025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企业(生产线、工序)配额分配,配额核定前关停以及 2024、2025 年新投产的企业(生产线、工序)不纳入当年度配额分配范围。钢铁、水泥行业覆盖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2),铝冶炼行业覆盖二氧化碳(CO2)、四氟化碳(CF4)、六氟化二碳(C2F6)三种温室气体。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排放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规定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取值折合为二氧化碳排放当量(CO2e)。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等产生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不覆盖因消耗电力、热力等带来的间接排放。
三、配额计算方法
2024 年度各重点排放单位获得的配额与其经核查的实际碳排放量相等。2025 年度水泥行业仅生产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生产线、当年度电石渣替代率超过 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石膏制硫酸副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线获得的年度配额与其经核查的实际碳排放量相等。其余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按照各行业盈亏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四、配额发放
(一)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
1. 预分配数据报送。2024 年度不开展配额预分配。2025年度企业(生产线、工序)预分配配额的数量为其上一年度经核查排放量的70%。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各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预分配配额,通过管理平台将相应年度预分配配额相关数据表(具体格式体例见附件 1)传输至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登系统),告知重点排放单位,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登机构),抄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2.预分配配额发放。注登机构创建2025 年度配额标的,依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正式文件将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并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对、发放预分配配额至重点排放单位登记账户。
(二)核定配额及其发放
1. 核定配额数据报送。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基于2024、2025年度经核查碳排放相关数据,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配额计算方法,核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重点排放单位 2024、2025 年度配额,通过管理平台将相应年度核定配额相关数据表(具体格式体例详见附件2)传输至注登系统,告知重点排放单位,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抄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2.核定配额发放。注登机构依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正式文件将 2024 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不发放至重点排放单位登记账户),并协助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登记账户内配额直接用于重点排放单位清缴。注登机构依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正式文件,对照预分配结果,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将2025 年度全部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并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对、发放核定配额至重点排放单位登记账户。
3.核定配额变更。核定年度配额后,对年度核查结果发生变更的重点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核查结果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平台重新计算其核定配额,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抄送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于配额调减的,注登机构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配额调整通知书发放等相关操作,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及时缴回与调整数量等量的配额;对于配额调增的,由注登机构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补充发放调增部分配额。
(三)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
对于涉司法冻结等存在明显履约风险的重点排放单位,调整配额发放及清缴方式。对以上重点排放单位,其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注登机构协助对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清缴,足额完成清缴后剩余部分配额发放至重点排放单位登记账户,未足额完成清缴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清缴。
《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全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