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切实做好“十四五”后半程节能工作。
一要紧盯“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正视部分地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展不及预期的问题,认真开展“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分地方、分行业逐个梳理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把问题摸清,把原因找准,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用举措。
二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深挖节能潜力,推动煤电、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锅炉、电机、
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电等设备更新升级。落实好节能审查办法,严把新上项目能效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严格大型公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耗,减少公共机构能源浪费。
三要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开展重点企业和设备能效普查。组织节能降碳重大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
四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落实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及强度控制的政策,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区域能源供需,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坚决杜绝以节能、“双碳”为名搞“拉闸限电”。